建设方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正文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10-11

各市(州)教育局,厅属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4]14号)要求,结合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现状与发展需要,我厅决定启动实施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现将《甘肃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教育部门要将此次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工作作为推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抓 手,全面组织和支持中小学校参与争创工作,确保争创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切实发挥好心理健康特色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区域内的合作交流,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共同提高。
                         甘肃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教育部启动实施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需要,省教育厅确定在全省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特色学校争创计划,树立一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典型,推动广大中小学全面普及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各项要求,明确学校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方面的义务和责任,规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时间和必要的活动场地,丰富课程内容,建立稳定的专业化教师队伍,形成全体教师关心关爱每一个学生心灵成长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中小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健康水平。
二、创建范围
      全省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
三、组织实施
      1.启动阶段(2014年4月-5月)
      省教育厅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拟定全省的实施方案,各地组织广大中小学校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工作。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于2014年6月4日前将实施方案和工作部署情况报省教育厅基教一处。
      2.争创阶段(2014年5月-2015年4月)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推荐5所工作突出的学校(兼顾小学、初中和高中,各学段至少有一所学校),作为“甘肃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推荐学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立项,确定50所拟创建学校(小学15所、初中20所、高中15所)。各项目学校按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标准》(附件1)进行争创,各级教育部门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对学校争创工作进行指导。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于2014年6月4日前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申报汇总表》报送省教育厅基教一处。
      3.认定阶段(2015年5月-7月)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检查验收,按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标准(试行)》逐项打分评定,最终评定达标学校名单。公布特色学校名单并授牌,并推荐5-8所工作突出的学校参加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评审。
四、经费保障
      省教育厅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设立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专项资金,对立项学校给予资金支持,对达标验收学校奖励1万元。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