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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

时间:2017-10-11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委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家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精神,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现代社会的深刻变革,社会竞争不断加剧,对学校教育和学生的成长带来很大冲击,我市中小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和升学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心理困扰和问题更加突出,制约着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现代德育体系,提高德育科学性和实效性,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切实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迫切需要和现实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改革学校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力建设人才资源强国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有效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坚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中小学生处在特定的身心发展阶段,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根据不同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培养学生积极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
      (二)主体性原则。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和主体需要,培养学生主体意识和主体能力,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切实培养学生自主维护自身心理健康的意识和能力。  
      (三)活动性原则。把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渗透在灵活多样、富有情趣的活动中,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方法,促进学生在亲身体验中成长与发展,不断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实效性原则。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应立足现有实际条件,分类别、分层次、分步骤科学有效推进。要通过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使心理健康教育落到实处,取得成效,不流于形式。
三、明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与任务  
      (一)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总目标是:培养学生开放包容、理性平和、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充分开发学生心理潜能,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为学生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础。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目标是: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使学生学会学习和生活,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调控情绪、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  
      (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  
      1.培育学生健康心理品质。通过对学生普及心理知识,帮助学生掌握维护心理健康的知识和方法,引导和激励学生不断发展自己良好的心理品质,培养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等积极人格心理特征。根据学生心理行为实际现状和时代及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培养适应未来社会发展要求的良好心理素质。  
      2.激发学生心理潜能。中小学时期是心理潜能开发的最佳时期。各学校应注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加强对学生自我激励能力的训练,提高学生的自主意识与主观能动性,为学生自我潜能的开发和创造力的培养奠定坚实的心理基础。  
      3.疏导学生心理行为问题。面向少数有心理、行为问题的学生开展心理辅导。切实加强学生智能训练、学习心理指导、情感教育和人际关系指导、健全人格培养、自我心理修养指导和性心理教育,帮助学生解除心理困扰。开展心理行为现状调查,广泛开展团体专题心理辅导活动,科学有效开展个别心理咨询,及时疏导学生在学习、生活、交往和成长中存在的心理行为问题。 
      4.建立学生心理健康预警机制。学校要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心理预警机制,加强学生心理危机的预防。对发生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要积极与家长沟通并配合家长转介相应专业机构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和治疗。  
四、多途径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一)努力营造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的校园文化环境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应与校园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努力营造关心和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校园景点设计、环境布置要以优雅的氛围、怡人的景色帮助学生调适心情,陶冶情操。学校要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积极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减轻学生心理压力和情绪焦虑。广大教师要树立育人为本、发展为重的教育观念,提高师德水平,改革教育方法和途径,教师与学生之间,应努力营造和谐的群体心理氛围,使学生在和谐、乐观、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中,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形成健康的心理品质。  
      (二)切实发挥学科课堂教学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育人作用  
      学校要引导和培训学科教师关注学生心理的健康发展,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课堂教学之中,在学科教学过程中遵循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律,充分挖掘学科教学中的心理健康教育因素,将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有机渗透到教学活动之中。要创设良好的课堂教学氛围,打造健康课堂和阳光课堂。要注重教学方式的转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让学生在有趣的学习活动中逐渐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要注重发挥教师人格魅力的育人功能和行为的示范作用,建立起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  
      (三)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程建设  
      各中小学校应加强心理健康专题教育,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程,并将其纳入学校课程设置计划。课时在地方课时或学校课程和班会活动时间中安排。高中学校根据学生需求和学校条件,开设心理健康选修课程。初一年级和高一年级要确保间周一课时,其他年级确保每月一课时。要防止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化的倾向,课程方式要以活动为主,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团体辅导、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情景剧、专题讲座等。要充分发挥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等课程的主渠道作用。各年级要定期组织开展以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的班会课。  
      (四)发挥班主任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班主任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力量,应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班主任工作的重要内容。要通过营造优良的学风和班风,为学生创造乐观向上、健康阳光的心理成长氛围,促进班级和谐的人际关系的形成。要在班级活动、班级管理等日常工作中,自觉地有意识地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和技术,采用科学而有效的方法准确把握学生个体和群体心理现状,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指导、生活指导、交往指导和升学指导等心理引导工作,帮助学生解除心理困扰,有效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学生形成良好个性品质。班主任应及时发现学生面临的危机,做出力所能及的保护和疏导,并及时向学校汇报。  
      (五)规范加强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  
      各学校应积极主动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充分发挥心理辅导室在预防和缓解学生心理行为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心理辅导室应为接受心理辅导的学生建立心理档案,设置心理咨询信箱(邮箱),开通心理辅导电话专线和心理网站。要开展好对学生的个别心理辅导活动,心理教师通过和学生一对一的沟通方式,对个别存在心理问题或出现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进行认真、耐心、科学的心理辅导。做好个别心理辅导保密工作,尊重学生隐私,严格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六)增强学校与家庭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合力  
      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家庭、学校、社会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合力。建立学校与家庭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的新型家校关系。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开办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指导家长更新教子观念,配合学校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习负担,了解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加强自身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营造良好的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环境。积极探索社区和学校合作互补的有效途径,建立社区和学校联动机制,关注学生心理动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五、强化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保障  
      (一)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积极组织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市教委统筹规划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全面谋划、指导和监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从组织机构、制度建设、课程建设、经费保障、心理辅导室建设、教师编制和教师队伍建设等关键问题入手,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实施办法,指导学校开展好心理健康教育,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之中。各区县教育督导部门应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督导检查。  
      各级各类学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与学校的班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多种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学校要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尊重学生人格,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禁对学生造成严重心理伤害的教育教学失范行为和现象的发生。要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待遇,心理健康教师职称评定纳入德育教师评职序列。  
      (二)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骨干教师队伍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规划,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各区县教研机构应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应逐步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逐步增加专职人员配备,其编制从学校总编制中统筹解决。切实提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专职教研员和教师原则上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心理健康专职教师至少要取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新任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应取得心理健康教育上岗资格证书;班主任应接受重庆市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委员会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通识培训。确保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全部实行“资格准入、持证上岗”。  
      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和全体班主任教师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轮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化水平。在中小学校长、德育主任、班主任和其他学科教师等各类培训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内容,建立分层分类的培训体系。成立重庆市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加强对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指导和培训。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关心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减轻教师的精神紧张和心理压力,为教师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技能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针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要针对近年来学生中出现的心理问题进行重点研究,积极探索心理健康教育有效的方式方法,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化水平。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调查和研究,切实增强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组织专家学者、教研人员、一线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调研,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找到对策与方法。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积极组织相关课题申报和优秀成果评选,增加经费投入,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并逐年递增。  
      (四)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评价与激励机制  
将学生心理健康素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建立完善以“全员育人”为方向的教师评价机制,评选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完善校长和学校评价机制,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教育教学督导检查内容。适时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质活动课评选”、“中小学优秀心理辅导室的评选”、“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县评选”等活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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